1非煤礦山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方案
1.1執行標準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主席令第13號);
(2)《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國家主席令第52號);
(3)《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國家主席令第6號);
(4)《非煤礦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
(5)《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標準化規范》(AQ/T2050)
(6)《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66號)
(7)《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安監總局16號令);
(8)《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印發《金屬非金屬礦山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試行)》的通知》(安監總管一〔2017〕98號);
(9)《金屬非金屬礦山禁止使用的設備及工藝目錄(..批)》(安監總管一〔2013〕101號);
(10)《金屬非金屬礦山禁止使用的設備及工藝目錄(第二批)》(安監總管一〔2015〕13號);
(11)《非煤礦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與竣工驗收辦法》(國家局18號令);
(12)《非煤礦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總局20號令);
(13)《金屬非金屬礦山企業領導帶班下井及監督檢查暫行規定》(總局34號令);
(14)《金屬非金屬礦產資源地質勘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暫行規定》(總局35號令);
(15)《尾礦庫安全監督管理規定》(總局38號令);
(16)《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財企〔2012〕16號)
(17)《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規程》(GB16423-2006);
(18)《爆破安全規程》(GB6722-2003);
(19)《尾礦庫安全技術規程》(AQ2006-2005);
(20)《地下礦山通風安全技術規范》AQ2013-2008;
(21)《金屬非金屬礦山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標準》(AQ2009-2006);
(22)《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標準》(AQ20011-2006);
(23)《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加強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基礎管理的指導意見》(安監總管一〔2007〕214號);
(24)《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型金屬非金屬礦山(尾礦庫)安全基礎工作改善安全生產條件的指導意見》(安監總管一〔2009〕44號);
(25)其他相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及河南省相關政策文件。
1.2 服務形式及成果
本方案響應招標文件要求,根據《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安監總局16號令)相關規定,方案采取綜合性隱患排查方式、按季度組織實施。根據每一季度氣候特征,有針對性地開展綜合性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2 運作機制及流程
隱患排查工作以企業管理文件檢查與現場勘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文件檢查主要包括企業資質證照、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與人員配備、安全生產責任制、從業人員教育與培訓、安全生產管理基礎檔案、應急救援預案、職業衛生管理、安全生產資金保障等,通過現場檢查企業相關證照、文件資料對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安全檢查表逐條檢查;現場勘查主要對企業生產場所、作業環境內安全設備、設施及環境監測裝備等進行檢查并對存在的問題及時記錄,現場勘查期間隱患排查人員將采用現場觀察、詢問、儀器儀表檢查、采樣送檢等多種手段進行,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行業標準及規范執行。
通過對企業文件資料檢查及現場勘查,獲得企業事故隱患基礎數據,隱患排查工作人員對不同檢查單位的隱患問題進行分類匯總,通過定性、定量分析方法,分析事故隱患嚴重程度并確定事故隱患等級;形成隱患排查體檢報告初稿,隱患排查實施單位與被檢查企業的主要負責人、主要技術負責人及各評價單元主要負責人開展隱患排查體檢意見交換會議,隱患排查實施單位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或隱患逐條通報被檢查企業,并對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進行解釋,說明認定隱患的依據;企業負責人及其他主要技術人員可對相關問題提出質疑,雙方交換意見后,隱患排查實施單位對企業事故隱患提出治理措施及合理化建議并按照《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相關規定形成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報告。
(1)隱患排查檢查單元劃分
隱患排查單元劃分根據安全評價單元劃分原則,單元劃分應科學、合理、便于實施評價、相對獨立、有明顯的特征界限。
根據非煤礦山企業生產作業特征,隱患排查單元劃分為:企業安全管理單元、礦井通風與防滅火單元、防排水單元、提升運輸單元、頂板及采空區管理單元、電氣單元、爆破器材管理單元等。
(2)資料查閱和現場檢查
查閱礦山企業資質證照及其他文件資料,與礦山技術部門溝通,掌握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及相關技術檔案,全面掌握各個礦山各生產環節運行情況,收集各隱患排查單元技術資料。對照企業安全技術資料及相關安全生產管理文件進行現場對炸檢查,必要時進行現場測量核查,對于需要采集樣品進行檢查的項目,必要時現場采樣并送相關資質單位檢測。
(3)隱患排查結果分類、匯總
對在資料查閱及現場檢查中發現的安全有害因素、事故隱患按照隱患排查單元分類后進行匯總,對于非煤礦山企業隱患分類按照企業安全管理單元、礦井通風與防滅火單元、防排水單元、提升運輸單元、頂板及采空區管理單元、電氣單元、爆破器材管理單元等進行。
(4)隱患分析及嚴重程度判定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第三條:“本規定所稱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以下簡稱事故隱患),是指生產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完成事故隱患分類、匯總工作后,針對不同的隱患排查單元及隱患分布特征,選擇合適的定性或定量的分析方法,對隱患導致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及可能造成的嚴重程度進行具體分析,并按照《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第三條相關規定確定隱患嚴重程度。
(5)編制隱患排查報告初稿并與企業交換意見
對排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按照隱患排查單元分類、分級形成企業事故隱患排查匯總表并編制隱患排查報告初稿,報告應對所存在隱患的檢查、排查依據進行說明。對于排查中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排查單位將在..時間通報被檢查企業主要負責人。
隱患排查報告初稿形成后,隱患排查單位將隱患排查報告初稿提交被檢查企業,雙方應當以會議的形式進行意見交換,對于一般事故隱患應聽取被檢查企業相關責任人關于隱患治理的措施及期限,檢查單位對事故隱患提出治理措施,并對企業安全管理提出科學合理的建議;對于重大隱患應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標準編制隱患治理專項措施。經雙方進行意見交流會后,對排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提出針對性安全技術措施,對企業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不足提出合理化建議。
(6)提出隱患治理技術措施及安全管理建議
按照上述原則編制隱患排查報告初稿,隱患排查報告初稿形成后,隱患排查單位將隱患排查報告初稿提交被檢查企業,雙方應當以會議的形式進行意見交換,對于一般事故隱患應聽取被檢查企業相關責任人關于隱患治理的措施及期限,檢查單位對事故隱患提出治理措施,并對企業安全管理提出科學合理的建議;對于重大隱患應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標準編制隱患治理專項措施。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治理的目標和任務、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經費和物資落實、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治理的時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3 總體框架及思路
3.1 潛在危險源辨識
搜集隱患排查治理的指導文件,通過現場勘察和調查,判斷各企業是否還存在的事故隱患,現場勘察和調查工作的開展主要按照事故隱患排查安全檢查表,按照隱患排查單元逐條檢查。
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根本方法是運用安全系統工程、安全人機工程等理論,消除和控制企業內各類事故隱患的過程。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是一個閉環控制過程,始于對企業內存在的各類危險有害因素進行。
圖3.3.2 隱患排查治理程序圖
運用上述方法,對非煤礦山企業隱患排查治理過程進行指導,重點排查企業的采掘、通風、供電、爆破等系統,制定安全對策措施;非煤礦山的采空區、尾礦庫以及采掘、通風、供電等系統都容易形成事故隱患,其中,非煤礦山安全生產重大隱患一般主要集中在采空區和尾礦庫。
非煤礦山企業現場調查主要按照以下幾個排查單元開展:
(1) 安全管理單元
(2) 開拓開采單元
(3) 礦井通風單元
(4) 頂板管理單元
(5) 地下水防治單元
(6) 電氣單元
(7) 運輸與提升單元
(8) 緊急避險與應急救援單元
(9) 地面生產子系統單元
(10)檢測監控與通訊單元
(11)爆炸品儲運及使用單元
(12)職業衛生單元
(13)其他
非金屬礦山常見的危險有害因素包括:地表塌陷、冒頂片幫、地下水、露天礦山邊坡失穩等地質災害事故,尾礦庫、采空區等重大隱患事故,爆破作業引發的突發事故,機械及電氣設備導致的機械傷害和觸電事故以及安全管理方面缺失或欠缺導致的事故等。
(一)地表坍塌事故潛在危險辨識
(1)事故危害
地表塌陷破壞對作業人員和設備財產的安全威脅很大,容易造成人員傷亡和設備破壞。
(2)事故原因分析
據形成塌陷的主要原因,分為自然塌陷和人為塌陷兩大類。
①自然塌陷是地表巖石、土體由于自然因素作用,如地震震動、降雨雨水向地下滲透、自重壓力、地下潛蝕掏空等,引起地面向下陷落;
②人為塌陷是由于人為作用導致的地面塌落,如在地下采礦、坑道排水或施工中發生突水、大量開采地下水、水庫蓄引水等。在這兩大類中,根據引起塌陷的具體誘發因素又可進一步分為許多類型,如地震塌陷、礦山采空區塌陷、降雨人滲塌陷、排水塌陷、抽水塌陷、蓄水塌陷、地面荷載過重塌陷、爆破及其他振動塌陷等。
(3)事故易發場所
地下采空區密集區區域,地下水活躍區域以及地震帶。
(4)事故發生的預兆
在露天開采過程中,因巖石的物理力學性質、地質構造(節理、裂隙、層理、斷層、破碎帶、軟弱夾層、遇水膨脹的巖層等)、水文地質條件(地表水滲入、地下水等)、開采技術條件等因素的影響,由于邊幫過陡、過高或邊坡管理不善、作業方式不合理、邊坡參數選取不科學,大大降低了邊坡的穩定性,在受到震動、風化、水蝕等外在因素的作用下,使圍巖體結構發生改變,失去平衡,從而引起邊幫垮塌、滑坡等現象。
(二)冒頂片幫事故潛在危險辨識
(1)事故危害
①局部片幫、冒頂造成人員傷亡及設備損壞。
②大面積冒頂產生颶風,造成人員傷亡及設備損壞。
(2)事故原因分析
①地質情況探測不清,地質條件發生變化后預報不準確;
②支護設計存在缺陷;
③作業規程編制不詳細,不符合實際;
④未對破碎帶、過老采空區及舊巷進行補強支護;
⑤支護材料不合格;
⑥大面積空頂;
⑦頂板破碎、層理發育;
⑧在掘進與回采中突遇構造,未及時采取措施;
⑨工作面初次來壓、周期來壓、沖擊地壓。
(3)事故易發生的場所
工作面上下出口前20米范圍內、上下端頭、空頂的巷道、采空區切頂線處、過舊巷及老采空區;掘進工作面掘進迎頭20米范圍內、頂板破碎或有淋水巷道、巷道開口處、交岔點及貫通點處、大斷面處。
(4)事故發生的預兆
①大面積冒頂的預兆:老頂活動和頂板下沉急劇增加,使支架受力劇增,頂板破碎并出現平行煤壁的裂縫,甚至出現工作面頂板臺階下沉。煤壁片幫范圍擴大,在采空區深處發生沉悶的雷鳴聲,余后發生劇烈的響動,跨落有的還伴有暴風、揚塵。支柱的活柱急劇下縮,并發出強烈的金屬摩擦聲,柱鎖變形,柱體被壓壞,單體支柱的安全閥自動放液,損壞的支柱比平時大量增加,折梁斷柱現象頻繁發生,并出現頂板掉渣。
②局部冒頂、片幫的預兆:工作面出現斷層、沖刷帶等地質構造;頂板裂隙增多,離層、張開并有掉渣現象。礦層與頂接觸面上,極薄的巖石片不斷脫落。底板松軟時支柱鉆底嚴重。頂板的破碎程度明顯加劇,頂網極易下沉、撕裂,老空易竄矸。工作面上下兩巷支架變形、片幫嚴重、底鼓。
(三)地下水害事故潛在危險辨識
(1)事故危害
①水災發生導致人員傷亡或設備損壞;
②水災發生后會導致瓦斯積聚、有毒有害氣體進入;水災導致頂板垮落;
③嚴重的水災會導致淹井。
(2)事故原因分析
水災出現的原因有:超層越界開采,防水密閉失效透水,違法開采防水煤柱,煤柱突然垮落,防水煤柱設計過小,采空區、斷層、裂隙、井巷導水、冒頂、放炮、掘進導通水體;礦井排水能力不足,雨季地表洪水也是造成水災的原因。
(3)事故易發生的場所
采空區、采區邊界、斷層、裂隙、舊巷。
(4)事故發生的預兆
巷道壁發潮、發暗、發冷,巷道壁掛紅、掛汗,工作面溫度降低,頂板淋水加大,工作面壓力增大,片幫冒頂,煤層里有嘶嘶的水聲或水砂涌入聲,甚至有向外呲水現象。
(四)邊坡失穩事故潛在危險辨識
(1)事故危害
邊坡破壞對作業人員和設備財產的安全威脅很大,容易造成人員傷亡和設備破壞。
(2)事故原因分析
①領導重視不夠,安全管理人員配備欠缺。有的露天礦山領導由于對安全工作重視不夠,為節省開支,減少人員,違背國家和地方有關礦山安全機構設置及安全管理人員配備的規定,未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導致安全工作管理不到位。
②管理不善,亂采濫挖,不按有關要求和規定進行生產。違反開采順序和推進方向,超挖坡腳,在邊坡上部堆置廢石和設備等,由此降低了邊坡的穩定性。
③開采技術條件。包括邊坡角、邊坡形式、開采程序、推進方向以及穿爆工藝等原因。邊坡角越小,邊坡越穩定;上部緩下部陡的邊坡較上部陡下部緩的邊坡穩定;邊坡暴露的時間越短越穩定;爆破震動作用也會影響邊坡的穩定性。
④巖石的物理力學性質。主要有巖石的硬度,凝聚力和內摩擦腳等。一般而言,巖石硬度越大越穩定。通常見到的滑坡是在沙質巖、泥巖、灰巖及生理化的巖層中發生。
⑤水文地質條件。包括地表水的滲入和地下水。露天礦山滑坡多發生在雨季或冰雪解凍的時期。當水賦存于巖石弱面中時,水的作用顯著增大巖體的滑動力和減少弱石面的摩擦力,從而使邊坡的穩定性降低。
⑥地質構造。主要有節理、裂隙、層理、斷層和破碎帶以及極不穩定的軟巖夾層和遇水膨脹的軟巖石等形成的弱石。大量滑坡的實例表明,滑坡體的滑動石和邊緣輪廓都是受結構石控制的。
(3)事故發生的預兆
①在滑坡體中、前部出現橫向及縱向放射狀裂縫。它反映了滑坡體向前推擠并受到阻礙,已進入臨滑狀態。
②在滑坡體前緣坡腳處,土體出現上隆(凸起)現象。這是滑坡向前推擠的明顯跡象。
③有巖石開裂或被剪切擠壓的音響。這種跡象反映了深部變形與破裂。
④坡體四周巖體(土體)會出現小型坍塌和松馳現象。
⑤如果在坡體上有長期位移觀測資料,發生大的滑坡事故之前,無論是水平位移量還是垂直位移量,均會出現加速變化的趨勢。這是明顯的臨滑跡象。
⑥滑坡后緣的裂縫急劇擴展,并從裂縫中冒出熱氣(或冷風)。
(五)爆破引發的事故潛在危險辨識
(1)事故危害
①包括爆破飛石、沖擊波,炮煙中毒以及早爆和盲炮等危害。
②爆破飛石和沖擊波與爆破設計(炮孔設計、起爆設計、裝藥設計等)、爆破施工、爆破現場管理等有關。
③炮煙中毒與作業現場通風方式、通風時間、現場個體防護和監測、搶救等有關。
④早爆和盲絕與爆破器材質量有關,也跟操作方法有關。
(2)事故原因分析
爆破導致的事故有多種,導致事故發生的原因總體上可以分為以下幾個方面:
①爆破作業人員、安全管理人員缺乏安全意識,或非專業人員、專業人員缺乏基本操作技能,未按照作業規程實施爆破作業;
②爆破作業前人員疏散、安全警戒工作不力,爆破飛散物容易導致傷人事故;
③炸藥等火工品保存不當,火工品質量導致爆炸事故發生;
④炸藥藥量不當,爆炸沖擊波誘導的冒頂片幫、老窯突水等事故;
(3)事故易發場所
事故主要發生在火工品倉庫、運輸途中、施工現場。
(4)事故發生的預兆
①爆炸通常伴隨發熱、發光、壓力上升、真空和電離等現象,具有很大的破壞作用。分直接的破壞和沖擊波的破壞。爆炸時猝不及防,可能僅在一秒鐘內爆炸過程就結束,設備損傷、人員傷亡等巨大損失也將在瞬間發生。
②火工品爆炸事故除多發生在夏季雷雨季節因雷擊引起外,其他情況不受季節影響,該事故通常都會造成人員傷亡,危害嚴重,社會影響惡劣。
③火工品爆炸事故發生前,多是存在管理漏洞,如有消防隱患、火工品附近有明火出現、看守人員思想情緒不穩定、起爆網絡不聯通、爆破人員未經培訓上崗、啞炮排除不完全、在殘眼打鉆等環節違章操作和私藏炸藥等征兆。
(六)電氣事故潛在危險辨識
(1)事故危害
電氣事故可能造成人員觸電傷害或設備損壞。
(2)事故原因分析
①作業人員違章作業或誤操作。
②電氣設備保護不全或保護失效。
(3)事故易發生的場所
變電所、機電硐室、采掘工作面和敷設電纜的巷道。
(4)事故發生的預兆
設備高溫過熱、有異響、煙霧、異味、接點放電。
(七)尾礦壩事故潛在危險辨識
(1)事故危害
尾礦壩潰壩對作業人員和設備財產的安全威脅很大,容易造成大范圍的人員傷亡、土地破壞以及基礎設施、設備的破壞。
(2)事故原因分析
①洪水以兩種方式危機尾礦庫:通過提供過大的入庫水量,漫壩引起壩體破壞;或者通過壩址侵蝕,引起壩面損壞或.終破壞。洪水常在汛期發生,給尾礦庫造成危害。
②裂縫是尾礦壩較常見的病患,某些細小的橫向裂縫有可能發展成為壩體的集中滲漏通道,有的縱向裂縫也有可能成為壩體發生滑坡的預兆,應予以充分重視。
③尾礦壩壩體及壩基的滲漏有正常滲流和異常滲流之分。正常滲流有利于尾礦壩壩體及壩前干灘的固結,從而有利于提高壩的整體穩定性。異常滲漏則是有害的。由于設計時考慮不周,施工不當以及后期管理不善等原因而產生非正常滲流,導致滲流出口處壩體產生流土、沖刷及管涌多種形式破壞,嚴重的可能導致垮壩事故。
④尾礦壩滑坡往往導致尾礦庫潰壩事故,因此即使是小的滑坡也不能掉以輕心。有些滑坡是突然發生的,有些是先有裂縫開始的,如不及時處理,任其擴大和蔓延,就可能造成重大的垮壩事故。冬季若長期在冰上放礦,在春季融雪季節,容易造成浸潤線升高,導致壩體失穩,造成滑坡。
(3)事故發生的預兆
①在滑坡體中、前部出現橫向及縱向放射狀裂縫。它反映了滑坡體向前推擠并受到阻礙,已進入臨滑狀態。
②在滑坡體前緣坡腳處,土體出現上隆(凸起)現象。這是滑坡向前推擠的明顯跡象。
③有巖石開裂或被剪切擠壓的音響。這種跡象反映了深部變形與破裂。
④坡體四周巖體(土體)會出現小型坍塌和松馳現象。
(八)井下火災事故潛在危險源辨識
(1)事故危害
①造成人員傷亡,井下發生火災后生成大量的有毒有害氣體,特別是一氧化碳造成井下人員中毒死亡。
②影響生產,造成局部或礦井停產。
③產生火風壓破壞通風系統,導致事故擴大。
④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火災將燒毀大量的設備,另外還消耗大量的人、財、物。
⑤可能引起礦塵爆炸事故。
(2)火災事故原因分析
火災是由于外來熱源引起的,地面火災大部分是外因火災。井下違章使用明火或電焊作業、電氣設備失爆、設備摩擦過熱等容易引起外因火災。
Ⅰ、存在明火:吸煙、電氣焊、噴燈焊、電爐、燈泡取暖。
Ⅱ、出現電火花:電鉆、電機、變壓器、開關、插銷(電瓶機車等)、接線三通、電鈴、打點器、電纜等出現損壞、過負荷、短路等,引起電火花。
Ⅲ、違章放炮:放明炮、糊炮、空心炮、動力電源放炮、不裝水炮泥、炮眼深度不夠、.小抵抗線不符合規定等都會產生放炮明火。
Ⅳ、機械摩擦及物體碰撞產生火花引起火災。
(3)火災事故易發生的場所
主運輸巷道、回風巷道、采空區、機電硐室、變電所、電氣焊作業地點、材料巷等場所。
(4)火災事故發生的預兆
①巷道空氣溫度升高、濕度增大、巷道中出現霧氣或巷道壁“掛汗”。
②在巷道中有煤焦油或松節油的氣味。
③從自燃發火處流出的水或空氣,其溫度比通常溫度高,CO2氣體濃度異常增大。
④人體有不舒適感,頭痛,精神疲乏等。
⑤巷道空氣中或密閉及井上下施工的滅火、探火鉆孔內出現CO氣體。
(十)提升運輸事故潛在危險辨識
(1)事故危害
引發部件損壞,影響產量,增加生產成本;導致設備損壞和人身傷害。
(2)事故原因分析
機械設備從選型、運輸、驗收保管、安裝、使用、檢修等環節因人為失誤或客觀因素都可能導致事故,精神狀態差,檢查維護不到位,違規、違章操作,其中重點是使用、檢修環節中人為失誤導致。
(3)事故易發生的場所
發生在提升機房、采掘工作面及運輸系統。
(4)事故發生的預兆
動接觸(移動或轉動)部件高溫、高熱、振動、聲響異常、幾何尺寸發生變化等;靜接觸部件發生變形。
3.2 危險源分析
運用安全檢查表法、直觀經驗分析法、預先危險性分析等方法,對非煤礦山企業隱患排查工作中潛在的危險有害因素進行分析,對排查對象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分類按照事故類別參照《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CB6441—1986)綜合考慮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誘導性原因、致害物、傷害方式等。
(1)安全檢查表分析法
安全檢查表分析法是依據相關的標準、規范,對工程、系統中已知的危險類別、設計缺陷以及與一般工藝設備、操作、管理有關的潛在危險性和有害性進行判別檢查。
該方法是依據相關的標準、規范,對工程、系統中已知的危險類別、設計缺陷以及與一般工藝設備、操作、管理有關的潛在危險性和有害性進行判別檢查。
該方法以提問的方式把檢查項目按系統的組成順序編制成表,進行檢查或評審,是辨識危害因素及其風險的又一方法,適合于對靜態設備設施存在的風險進行分析識別。其步驟包括編制安全檢查表、列出設備設施清單、進行危害因素識別。
(2)直觀經驗分析法:
①對照、檢查法:對照有關標準、法規、檢查表或依靠分析人員的觀察分析能力,借助于經驗和判斷能力直觀地評價對象危險性和危害性的方法。
②類比方法:利用相同或相似系統或作業條件的經驗和職業安全健康的統計資料來類推、分析評價對象的危險、危害因素。
(3)預先危險性分析法:是在每項生產活動之前,特別是在設計的開始階段,對系統存在危險類別、出現條件、事故后果等進行概略地分析,盡可能評價出潛在的危險性。
開展隱患排查期間,隱患排查以安全檢查表的形式分單元進行,對找出的風險點進行安全風險分析。
3.3 隱患排查結論
隱患排查結論應較全面地考慮企業生產經營方面的安全狀況,通過“人、機、料、法、環”這一基本主線全面排查企業潛在的事故隱患,對企業存在的事故隱患進行定性、定量分析,根據分析結果按照重大事故隱患、較大事故隱患、一般事故隱患、低分險事故隱患的順序分類匯總并形成事故隱患排查結果表,事故隱患排查結果表應包括但不限于事故隱患現狀描述、可能導致的事故類型、應采取的隱患治理措施、整改落實要求等。
3.4 措施及建議
(一)隱患治理安全技術措施
根據隱患排查結果及與被排查企業意見交流結果,按照“消除、預防、減弱、隔離、連鎖和警告”優先級順序提出科學適用、經濟合理的隱患治理技術措施,對于排查中發現的重大安全隱患..時間通報被排查企業,并上當地政府安監部門。
隱患排查治理安全對策措施的基本要求:
(1)能消除或減弱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危險和危害;
(2)處置危險和有害物,并降低到國家規定的限值內;
(3)能預防生產裝置失靈和操作失誤產生的危險和危害;
(4)能有效地預防重大事故和職業危害的發生;
(5)發生意外事故時,能為遇險人員提供自救和互救條件。
安全技術對策措施的主要內容包括但不限于:
(1)廠址廠區布置對策措施;
(2)防火、防爆對策措施:
(3機械傷害對策措施;
(4)特種設備對策措施;
(5)電氣安全對策措施:
(6)有毒、有害因素對策措施;
(7)其他安全對策措施。
(二)隱患治理安全管理措施及建議
安全管理對策措施的主要內容包括但不限于:
(1)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2)安全管理的機構和人員編制;
(3)安全教育、培訓與考核;
(4)安全投入和安全設施;
(5)安全生產過程控制和管理;
(6)安全監督與檢查。
耀杰建設-礦山工程全方位服務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