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患與危害
通過調查了解,目前露天礦山開采中存在的事故隱患比較多,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有的開采面坡度過陡,局部還存在陰山坎;二是有的沒有設警報器、避炮房(洞);三是宕面頂部表土剝離工作半數以上未做;四是有的作業場地堆料、積水過多清理不干凈;五是有的生產宕面與加工場地、民房、道路間安全距離不符合規定;六是有的生產宕面浮(險)石清理不干凈;七是爆破用導火索普遍短于1.2米;八是部分電器設備、線路破舊,有的線路架設不規范;九是設備無牌、操作人員無證以及安全帽不按規定佩戴現象時有存在;十是運料車輛超載普遍。
原因及對策
解決露天礦開采上存在的諸多事故隱患,從根本上杜絕和降低事故發生率,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一要加強對礦主的法制教育,提高其法制觀念。要認真宣傳貫徹《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以及《礦山開采安全規程》,讓礦主知法懂法,依照法律規程的要求從事礦山開采活動。
二是加強安全教育,努力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要進行安全常識教育,也要進行案例教育,用血的教訓去說服和感知從業人員。
三要強制實行安全投入,規范開采環境。要按規定設置警報器和避炮房(洞);開采區線路的架設要符合規范,老化電線要及時更新,并要按規定設置配電箱,禁止以殘破配電板替代;禁止使用報廢車輛及機械設備,并要按規定申報安全檢測;作業人員保護用品必須配備齊全;開采面坡度應控制在規范要求的70°~75°以內;要及時平整陰山坎;宕面頂部表土剝離要符合規定要求,一般應保持在2米以上,并隨開采進度及時向前推進;作業場地要按要求合理利用,堆料要及時清理,場地積水應及時排除;生產宕面與建筑物、道路等要留出足夠的安全距離(應在300米以上)每次爆破的宕口浮(險)石一定要清理徹底;爆破用導火索長度一定要符合規范要求,達到1.2米以上。另外,礦主要按規定,及時申報作業環境安全檢測,除年檢外,發生重大險情應隨時報檢,以便科學排除事故隱患。
五要加大安全監察力度,防患于未然。礦山開采企業一般都地處偏僻,較為隱蔽,監察難度較大。也正因為此,一些法制觀念淡漠的人膽大妄為,只要錢不要命,置法規于腦后,使得死亡事故屢屢發生。所以,要加大對礦山開采企業的監察力度,強制其依法開采、規范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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